1、警惕原始股誘餌 防范非法傳銷
近年來,北京某公司及其集團公司通過各省、市級代理公司,叫賣OTCBB(美國場外柜臺交易系統)掛牌公司的原始股,且稱即將轉板納斯達克上市。銷售代理表示回報以幾倍、幾十倍計算,即使項目三年內沒有上市,該公司也會退還本金及10%違約金。趙某等人打著上述集團的科研項目即將上市的幌子,以給投資人配發原始股權為誘餌,在歡喜嶺地區、盤錦市興隆臺區、吉林市、東豐縣、東遼縣進行傳銷活動,直接或間接發展9個層級,共計51人,非法獲利人民幣3.4萬元。結合趙某其他違法行為,遼寧的法院判決被告人趙某犯組織、領導傳銷活動罪,判處有期徒刑三年,并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。
目前,一些公司以即將上市為噱頭,利用“原始股”、“轉板”為幌子虛假宣傳,以傳銷方式向不特定對象募集資金,在異地實施違法行為,使投資者難辨真偽。在此,提醒投資者樹立自我保護意識,當難以準確辨別投資信息真偽時,可向經證監會批準的證券期貨經營機構或當地監管部門咨詢、核實。一旦發現上當受騙,應妥善收集保存證據,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。
2、警惕“微信薦股”陷阱
證監會有關派出機構在日常監管中發現,有不法分子利用微信、微博等招攬客戶,宣稱可提供股票信息和買賣時點,以獲得高額收益,并收取高額費用或分成。經初步調查,發現市場上通過微信薦股的活動呈增長態勢,影響也越來越大。如自稱“XX投資”的機構,通過微信朋友圈,在每天上午開市前和中午休市期間發布信息,宣稱擬拉抬某股票,投資者向該機構繳納一定費用后,可通過微信或者電話提前得知買賣該只股票的信息。投資者繳納的費用,從15800元到58800元不等。
不法分子通過微信、微博等工具,大肆招攬客戶,以拉抬股票價格為誘餌,騙取投資者繳納的信息費或會員費,或者利用投資者資金為其操控的股票接盤,誘惑力大,欺騙性強。這些不法分子通常無固定經營場所,流竄或跨地域作案,常規調查手段很難取證。在此提醒廣大投資者,只有經中國證監會許可,取得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咨詢機構,才可以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。合法機構可以在中國證監會、中國證券業協會網站進行查詢核實。如發現有非法機構或個人通過微信從事薦股活動,請不要參與,以免造成財產損失。如已參與被騙,請收集好證據材料,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。
(摘自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)